|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31 | 發言時間 | 14:27:13 |
| 發言人 | 朱佳琳 | 發言人職稱 | 專案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68-9141 |
| 主旨 |
代子公司碩頂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消向關係人
取得使用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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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條款 | 第 20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31 | ||
| 說明 |
1. 原公告日期:
114/11/2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擬向關係人取得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2號10樓之2使用
權資產,共231.68坪及停車位4個。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經考量辦公室整修費用與設備進場成本過高後,故取消本承租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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