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
1.每月編製「稽核報告」,並呈送各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查閱。
2.審計委員查閱稽核報告影本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來電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辦理。
3.每件稽核報告均須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並按季作成追蹤報告呈送各獨立董事(審計委員)。
4.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於每季出席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透過審計委員會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
5.綜上,獨立董事可透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單獨座談會以及各種報告及管道(例如:電話、電子郵件等),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包括財務業務狀況)及稽核情形,與內部稽核主管進行良好溝通。
110年第四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會議摘要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110/12/27 | 獨立董事邱光輝 獨立董事羅文豪 獨立董事胡惠森 稽核主管鐘苡甄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0第三次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情形進行說明,稽核項目包括: |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