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
1. 每月編製「稽核報告摘要表」,連同稽核報告呈送各審計委員查閱。
2. 審計委員查閱稽核報告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來電子郵件或電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辦理。
3. 每件稽核報告均須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並按季作成追蹤報告呈送各審計委員。
4. 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於每季出席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透過審計委員會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
5.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6. 本公司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之單獨座談會。
7. 綜上,獨立董事可透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單獨座談會以及各種報告及管道(例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包括財務業務狀況)及稽核情形,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進行良好溝通。
112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會議摘要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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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09 | 獨立董事邱光輝 獨立董事羅文豪 獨立董事胡惠森 獨立董事秦嘉鴻 稽核主管鐘苡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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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董建議事項:無表示意見;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