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2/09/01 | 發言時間 | 14:50:20 |
| 發言人 | 沈恩年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68-9141 |
|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
|
||||
| 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09/01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2/09/01
2.公司名稱: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112.9.1產業報導
6.報導內容: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 Inc.)發布新聞稿稱,家登未經授權實施英
特格中華民國發明第I606534號及I515159號專利權行為,向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智慧財產法庭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本公司涉入專利權爭議。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收到起訴狀,無法具體表示意見,本公司將委請專業專利律師
團隊積極協助處理,捍衛家登精密及股東權益,本公司一向尊重智慧財產權,任何產品
之研發過程均經過審慎評估與嚴謹的專利檢索,堅信並無侵害他人專利之情事。目前尚
未收到智慧財產法院正式來文,靜待法院來文後評估後續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